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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及各學院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
112學年度學校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
項目 | 教學成本 | 學雜費收入 |
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 學成本比例(c=b/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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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成本 | 每生平均教學成本(a) | 學雜費 | 每生平均學雜費收入(b) | ||
金額 (新台幣元) |
545,246,262 | 101,346 | 350,032,341 | 65,062 | 64% |
1.112學年度學生人數係以112.10.15及113.3.15校務基本資料庫人數(不含延修生)之平均人數。
2.教學成本為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+獎助學金支出+行政管理支出+本學年度長期營運資產增加數(含土地改良物,機械儀器及設備,圖書及博物,其他設備,電腦軟體)。
3.本校五專部自92學年度已21年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,長期以來均為全國專科學校收費基準之最低,學生實際所享受到之教學資源,已遠大於所繳交之學雜費,顯示本校十分用心並積極投入各項教學資源,已使學生有優質的學習環境及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