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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及各學院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
110學年度學校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
項目 |
教學成本 |
學雜費收入 |
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(c=b/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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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成本 |
每生平均教學成本(a) |
學雜費 |
每生平均學雜費收入(b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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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 |
587,611,862 |
98,181 |
395,305,956 |
66,049 |
67% |
1.110學年度學生人數係以110.10.15及111.3.15校務基本資料庫人數(不含延修生)之平均人數。
2.教學成本為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+獎助學金支出+行政管理支出+本學年度長期營運資產增加數(含機械儀器及設
備,圖書及博物,其他設備,電腦軟體)。
3.本校五專部自92學年度已19年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,長期以來均為全國專科學校收費基準之最低,
學生實際所享受到之教學資源,已遠大於所繳交之學雜費,顯示本校十分用心並積極投入各項教學資
源,已使學生有優質的學習環境及設備。